关于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结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6 点击数:24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结论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公式之日起3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或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4-83966915

电子邮件:614477435@QQ.com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71号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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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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