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汕府[2016]8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工程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改建工程。
2.建设单位: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
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71号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
4.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原门诊大楼基础上进行拆除重建,拆除现有门诊大楼,拟新建一栋地上13层门诊大楼,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11026平方米。
5.项目总投资:根据批复内容,项目总投资约12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720.00万元,设备购置费约4000.0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约1391.11万元,工程预备费约888.8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医院自筹。
6.建设工期:计划工期两年。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
社会稳定风险项目组首先通过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公示意见征集、会议座谈以及专家咨询等方式,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调查分析,识别项目存在的风险点和社会风险因素。其次、采用多种方法判断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最后,针对各项风险因素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策略,明确风险防范、化解的目标,提出落实措施的责任主体、协助单位等具体工作内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拟对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辖区涉及的街道、社区及医院内部等周边单位群众进行征求公众意见。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所在的位置与本项目的关系;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您造成的影响;
3.你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社稳分析编制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8日内。
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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