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发布时间:2021-06-07 点击数:172

1、勤洗手

手脏后,要洗手;做饭前,餐饮前,便前,护理老人、儿童和病人前,触摸口鼻和眼睛前,要洗手或手消毒;外出返家后,护理病人后,咳嗽或打喷嚏后,做清洁后,清理垃圾后,便后,接触快递后,接触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要洗手或手消毒。


2、科学戴口罩

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就医时,拥挤时,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要戴口罩。


3、注意咳嗽礼仪

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纸巾不要乱丢。


4、少聚集

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5、文明用餐

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敬酒不闹酒,尽量分餐食;食堂就餐时,尽量自备餐具。


6、遵守1米线

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时,要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


7、常通风

家庭人多时,房间有异味、油烟时,有病人时,访客离开后,多开窗通风。


8、做好清洁消毒

日常保持房间整洁。处理冷冻食品的炊具和台面,病人及访客使用的物品和餐饮具,要及时做好消毒。


9、保持厕所卫生

勤清洁厕所,马桶冲水前盖盖,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地漏水弯有水。


10、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有症状时,及时就医。


11、疫苗接种

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

11.jpg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71号   电话:0754-83966813     邮编:515041
COPYRIGHT 2020 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  备案号:粤ICP备2021091591号


1666596462506728.jpg

1666596538288420.jpg


微信服务号微信订阅号